1月13日上午,在太和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太和法院院长姜之涛向大会报告2012年工作情况。
姜之涛院长指出,2012年,太和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整体建设取得新的进步和发展。全年受理各类案件4739件,审执结案4498件,结案率为94.9%。刑事、民事、执行、涉诉信访等多项工作,受到省、市法院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委、省高院、市委政法委、市中院等领导多次到我院考察指导工作。10名法官分别被省、市法院评为办案能手、调解能手和先进个人,4个庭室被上级法院评为先进集体,立案庭被市委政法委评为“无违纪基层政法单位”。
姜之涛在报告中重点从四个方面回顾了2012年的审判执行工作。
一是惩治刑事犯罪,彰显宽严相济。全年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03件,审结396件,结案率为98.3%。在刑事审判工作中,注重突出严打重点。结合全县社会治安形势,重点打击故意伤害、强奸、抢劫、重大盗窃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184件,判处犯罪分子247人。如被告人王索、王士军、刘庆等人密谋结伙,以破坏性手段,在二郎、三堂、坟台等地,大肆盗窃正在使用的通讯电缆,价值近十万元。王索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王士军、刘庆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统一量刑适用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确保同罪同判。严格贯彻宽严相济政策。认真落实当严则严、该宽则宽、罚当其罪的量刑规定,对具有法定或酌定减轻、从轻处罚情节的被告人,依法减轻或从轻处罚。对情节较轻的偶犯、初犯、未成年犯,依法适用非监禁刑,全年宣告缓刑43人,免予刑事处罚8人。加强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高度关注受害方民事权益保护,努力修复被犯罪行为破坏的社会关系,加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全年审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89件,调解率达98%。精心审理少年犯罪案件。切实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寓教于审,充分考虑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特点,最大限度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全年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2件37人。对判处缓刑、免于刑事处罚以及刑满释放的三类人员实行回访56人次,联合社区矫正部门共同做好矫正对象的帮教工作。
二是强化民事审判,化解社会矛盾。全年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503件,审结3286件,结案率为93.8%。
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我院注重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辨法析理、案结事了”原则,努力探索总结推广调解经验,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在全年审结的民商事案件中,调撤率为53.6%。注重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建立妇女儿童司法维权岗,首发全市法院第一例“人身保护令”,依法为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撑起法律之盾,全年审结涉及婚姻家庭纠纷案件1649件。注重维护诚信,制裁违约行为。全年审结涉及合同纠纷案件1122件。如我县50多名残疾人,与河北省任丘市川田机车有限公司委托代理合同纠纷一案,涉案残疾人情绪激烈,多次到县委、县政府上访。我院受理该案后,派出审判人员四赴任丘市。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提起诉讼的39 名残疾人,每人得到厂家退回购车款1500元,有效化解了残疾人群体上访案件。注重优化审判效果,切实定纷止争。检验审判工作成效,不仅看数量,更要看质量。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是审判工作的追求标准,尤其是在处理民间借贷、损害赔偿以及各类合同纠纷案件中,我院始终关注矛盾化解、案结事了的效果,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创新执行机制,破解执行难题。解决执行困境一直是社会群众的强烈期盼,也是法院全力推进的工作重点。经过共同努力,全年受理各类执行案件782件,执结768件,结案率为98.2%,执行标的额4000余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在执行工作中始终做到:着力完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及社会各界支持。主动及时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执行工作中重大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报请县委政法委牵头召开联席会议6次,执结有重大影响案件23件。着力构建快速反应机制。建立执行快速反应小组,收到有效执行线索137条,传唤被执行人163人,处置暴力抗法事件2起。执结金融债权案件67件,为金融机构收回不良信贷资金1350余万元。从严处理34名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执结规避执行案件56件。着力强化威慑措施。敢于用足用活法律手段,决不让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被执行人赖债成功、躲债获利。全年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实施司法拘留67人,移送公安机关启动犯罪立案侦查13起,迫使54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着力民生案件执行。关切困难群体,体现法律关怀。全年执结“三农”案件68件,执结“三养”案件45件,执结涉及重病、伤残、失业等特困群体案件269件。
四是规范依法行政,促进民主法治。在行政审判工作中,我院正确处理裁判与协调的关系,积极探索诉讼和解办法,引导群众理性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促进司法环境的不断改善。全年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3件,审结20件,结案率87%。受理涉及计生抚养费、水利规费征收、工商处罚等非诉行政案件32件,结案32件。既有力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维护了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报告中介绍了法院主动延伸服务功能,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法律服务所取得的新成效。
一是增强为民意识,延伸服务功能。认真落实县委部署,依法参与社会管理。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先后选派18名干警下乡入村走访群众1500余人次,为新农村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共建提供支持,对困难农户、困难老党员资助帮扶,选购农业科技、法律书籍送到农民手中,服务农村建设发展;落实司法救助,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14万元;对35名特困申请执行人发放专项救助基金50万元,对32名特难申请执行人减免执行费6万余元。通过这些举措,充分体现了法院司法工作的人文关怀。
二是改进司法作风,落实便民措施。通过诉讼指南、诉讼须知、诉讼风险提示等载体,加强诉讼指导;通过首问负责制、诉讼引导制等办法,方便群众诉讼;通过先予执行、巡回办案等措施,解决诉讼困难;通过适用简易程序、小额案件速裁等办法,提高审判效率,缩短办案周期,减轻群众诉累。全年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417件,占年结案总量的11.4%。
三是坚持源头治理,化解信访难题。切实增强群众观念,充分理解群众关切,妥善处理信访诉求。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四个必须、五项制度”规定,规范信访接待、信访分流、信访处理流程。严格班子成员开门接访制度,明确任务,带案下访,集中力量化解积案。坚持审理案件风险评估,狠抓源头治理防范。涉诉信访总量稳步下降,维稳工作成效明显。全年接待来访群众460人次,处理群众来信69件次,上级单位交办信访案件36件全部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