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宗旨,积极稳妥服务美好乡村建设,为努力实现“村村优美、家家创业、处处和谐、人人幸福”的目标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提高大局意识。院党组组织干警学习美好乡村建设的相关文件和举措,教育广大干警准确把握农村工作形式,提高干警的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大局意识。围绕县委工作部署,找准法院工作,在美好乡村建设中的结合点和落脚点,努力践行和谐司法、能动司法,将审判工作与县委的工作部署有机结合起来。
服务发展大局。在立案大厅设有“三农“服务热线电话,实行立案审查、法律咨询、诉讼指南等一条龙服务,设立调解中心,对于案情简单的涉农纠纷实行诉前调解;在诉讼中,将巡回审判,就地开庭向农村倾斜,法官进入乡村,深入到农户,审理婚姻家庭、相邻纠纷按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民事纠纷,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发挥审判职能。涉农纠纷大都是家长里短的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大多是长期在一起生活与劳动,法官将调解贯穿案件审理的全过程,灵活适用“立案调、庭前调、庭中调、庭外调”等多种方式,调解率达50%,即节约了诉讼成本,又提高了工作效果。
强化便民措施。该院借助多元化化调解机制,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的作用,使办案法官和基层干部对实际情况较熟悉的特长相结合,借助公序良俗,集合各方力量化解民事纠纷,深入乡村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开庭,巡回调解,有针对性的促进村民关系和谐。
促进农村发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农药、种子、化肥等涉农犯罪,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审慎审理土地流转、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相邻土地宅基纠纷等案件,努力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