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法院把中纪委十八届二次会议精神落实到实处,认真制定防控措施,把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深化,完成了廉政风险管理目录的编制工作,制定防控措施80余条。
一是认真梳理职权。结合法院工作实际,重点围绕领导岗位、中层岗位、重要岗位等,对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逐项确认,编制职权目录,明确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和法律依据等。按照“程序法定、流程简便”的要求,优化运行流程,明确每一项职权的办理主体、条件、程序、期限和监督渠道以及办理事项所需要提交的材料等内容,绘制了权利运行流程图。按照“对岗不对人”的原则,采取岗位人员自己找、其它人员帮助提、所在庭室科队集体议、群众评、领导点等方法,深入查找个人岗位、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班子集体、思想道德和外部环境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并汇总后报领导小组审核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电视专题片)
二是制定防控措施。制定了《个人岗位职责廉政风险点、风险等级、防控措施及承诺登记表》、《业务流程廉政风险点、风险等级、防控措施登记表》和《太和县人民法院领导班子集体廉政风险点、风险等级、防控措施登记表》。围绕提高防控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从分解权力、完善制度、公开公示、跟踪检查、科技监管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
三是认真查找风险。确保找得准,印发《实施细则》,明确领导班子及成员、机关科室和个人查找风险规范,按照规定程序确定风险点级别。
四是提高执行力。确保控得牢对各个岗位防控的执行情况。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对不认真执行防控制度,造成工作失误、出现问题的,严肃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切实营造良好的执行氛围,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取得实效。
太和县人民法院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