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太和法院刑二庭审判法官江琳
从镜湖说起
安徽省太和县个一个有着一千多年历史的古城。古称鹿上,又唤细阳、万寿。
太和,按汉语辞典的解释,太,即太平;和,是和平,祥和之意。
传说,包公曾在太和做过县令,他清正廉洁,铁而无私,为老百姓做了不少好事。因此,太和曾一度出现过太平盛世景象。
不知太和县名是不是那个时候改的,这已无法考证了。
但另有一个传说倒是听来有根有梢的。
原来,太和有一个湖,叫镜湖,是太和八景之一。据县志记载,镜湖位于县城南两里,方圆六里,因形状如镜,故称镜湖,可惜的是,因黄河决口,镜湖被泥沙填平。
但太和县的百姓却不认为是洪水毁了镜湖。镜湖变成了一面真正的明镜,而且就高悬挂在包公曾升堂的衙门口。
因为有了明镜高悬,所以包公判案才明察秋毫。
斗转星移,谁也没有见过明镜。
到了今天,太和160多万父老乡亲才看到一面比明镜还明亮的明镜。那就是高高悬挂在法院大楼门口上的光芒四射的国徽。
太和县 的人民群众怎能不感到幸运,怎能不感到由衷的满足。
因为,一个担当公平正义的法院就在他们身边,一个个可以为他们作主的人民法官就在他们身边。
走在时间前面
太和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有理由引为骄傲。
有许许多多优秀的法官获得多种荣誉称号,但光荣称号属于每个人,属于法院这个集体,属于皖北大地这片热土。
她是一位普通的法官,性格内向,不苟言笑。持重、常常,配上那套很得体的便服,你会想到刚从课堂里走出来的讲师。
也许中国的女强人都是这样吧!要想干事业,就得做出比男人更多的牺牲。这是无法摆平的,甘蔗没有两头甜。
是的,她也有家。但那个家对她太陌生了。一年365天,平均每年都有200多天是在外面度过的。都知道,一个家庭没有男人能过,没有女人那就像没有乐队伴奏的合唱,女人是男人的一半,何尝不是家庭的一半?
对于丈夫和孩子,她同样不是个称职的妻子、母亲。
儿子三岁时传染上黄疸型肝炎。独生儿子得了这种病,若是别人,肯定是时时刻刻陪在身边,儿是妈的连心肉,病在儿子峰上,痛苦在妈的心头,江琳自然也是如刀剜肉。
但她只能是忍痛割爱,竟未请过一天假。只是在儿子出院之后,利用一个星期天把他带到了办公室。
本意是为了和儿子在一起多亲热亲热。可是一进办公室就身不由已了。装订卷宗,写法律文书,接待当事人,竟然忘了儿子。等到一切都忙完才发现儿子不在办公室,找遍整个办公楼也没有儿子的踪影。遇到任何情况都能保持的她,此时真有些慌了。大街小巷四处寻找起来。县城虽不大,要找一个几岁的小孩也如同大海捞针。那几个小时,她着实像热锅上的蚂蚁,嗓子喊哑了,两腿跑酸了,衣服也被污水洇浊,谢天谢地,总算在离法院几百米外的百货大楼找到儿子,她紧紧搂住儿子,泪水哗哗地往外流。
她出生在一个干部家庭里,父亲是当地的干部,有着乐于奉献的助人为乐精神。多年来,勤勤恳恳地为乡村百姓父老兄弟们服务,大概是因为受到家庭的熏陶和感染的缘故,江琳自身就有一种不甘落后、热心做人的向上精神,从小学到高中她上学比别人先到,作业比别人先交,班上的卫生她总是带着打扫,她有一种走在最前面的生活习惯,在她小小的心灵中,就有一种最补素最纯真的观念,那就是做人要做一个自强不息的人,要生活就不能让人拉着走,而应该去拉着别人走,推着别人走。
正因为她有着这种可贵向上的精神,2007年上半年,江琳主审了一起被告人故意伤害案。该案是一起相邻纠纷,致使两家引发争端,后发展到持铁棍 伤人的刑事案件。审理该案时江琳专程到事发现场,找当地派出所,村委会干部了解情况。其实,被告人、被害人两家原告关系不错,矛盾激化的原因是村里处理纠纷时方法简单,其中一方觉得失之公平,便采用野蛮伤人的方式施以报复。庭审中,她有针对性地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提出了双方存在的过错及危害使双方当事人均有所认识,后悔因一时莽撞毁了两家的关系,表示愿化干戈为玉帛,被告人积极筹钱赔偿被害人,被害人则主动请求对冼人从轻处理,宣判后,双方都表示和解。村人都夸江琳法官做了一件好事。
在审理未成年人陈某抢劫一案时,江琳通过到被告人家中走访得知,其父母也注意教育孩子,但高方简单,粗暴,孩子稍有过错,动辄打骂捆绑,导致孩子在家中深感恐惧,放学不敢回家,饿了只有抢别人的钱买东西吃。后来,父母对他房,不愿管他,关系十分冷淡。于是江琳来到陈某家中与孩子的父母一道分析和查找孩子的犯罪原因,并指出家长在教育孩子的方法上的不足,使父母对孩子的犯罪深感内疚和悔悟,从而使他们找回了亲情,树立了信心,为共同帮助、教育、挽救陈某达成了默契。
今年上半年,江琳在审理一名中学生抢劫案时,到派出所和学校了解到该被告人在学校成绩名列前茅,因早恋缺钱花,由于一念之差伙同他人盗窃。经过教育,被告人认识了早恋的危害,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江琳考虑到被告人系初犯,认罪态度好,且双双外出打工的父母答应回家担负起监护责任,故依法对其作出缓刑的判决,并帮他重回校园。
无论是农民工、下岗人员,还是年迈古稀的狐寡老人,当他们一走进人民法院刑一庭审判员江琳的办公室时,那一抹灿烂的微笑,那一声亲切的问候,使人如沐春风,感到温暖而舒心。这就是江琳这位已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多年的女法官质朴的本性,面对人民群众,她嘘寒问暖,真情殷殷;面对犯罪分子,她嫌恶如仇,铁骨铮铮!
提起江琳,家住太和县某村李桂兰老人心里有说不尽的感激。2006年8月,李桂兰老人的儿子刘某被王永刚等四人殴打致伤。当时负责审理此案的就是江琳,作为一名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法官,江琳的心里感到沉甸甸的:人生七十古来稀,对李桂兰这样一个已77岁高龄、时值迟暮岁月的老人来讲,这真是一个天大的打击。为了使被害人的赔偿款能尽快落到实处,江琳从送达起诉至审结前,反复给各被告人做工作,讲明利害关系,让其尽快将赔偿款交到法院。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宣判前,几名被告人亲属向法院交来赔偿款,共2万元。就在王永刚在等四人均判处相应的刑罚后的第三天,法院通知李桂兰老人来领取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款时,老人才第一次见到了此案的主办法官江琳。拉着江琳的手,老人哽咽了:“有些人劝我到法院来找法官活动活动,而我这个孤老太太没来过法院一次,案子却审得这么公正,赔偿款给的这么及时,有你这样公道的好法官,我们老百姓就吃下‘定心丸’了。谁说我这个孤老婆子在法院没‘关系’,江法官就是我的靠山”。
江琳法官说话和气,待人热情,办案公正。而且能认真做好裁判后的释明工作,让每个当事人都赢得明白、输的服气。这是近来曾到太和法院打过官司的许多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对江琳的深切感受。一位叫李明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至今对江琳赞叹不已:我是第一次坐在法庭上和人打官司,心里很是紧张,但江琳很坦诚地告诉我:只要是和正在审理的案件有关的,你都可以充分发言。就这样,李明说出了自己心里所有的委屈,而江琳耐心地听完了李明的所有陈述。通过这次和江法法官打交道,使李明觉得自己受到了尊重,权利有了保障,对案件能够公正审理有了信心。
鲁讯说过:“我们自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拚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这就是中国的脊梁”。
鲁讯接着又说:“这一类人们,就是现在也何尝少呢?”
鲁讯说的现在,当然不是我们现在的现在,但就我们现在的现在而言,其实,这类人仍然不少,只不过是因为目前腐败现象的影响,致使我们的眼睛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蒙蔽罢了。当我走访了江琳同志之后,更加坚信中国无论什么时候,都会有她们的梁。
平凡,这个普通的字眼,在江琳身上发出了异常的光彩。
江琳是官,是法官。我问她:“作为一名法官,你认为应具备的最重要的品质是什么?”
江琳说:“奉献的品质,不但要喜于奉献,还要敢于奉献。喜于奉献是在日常的工作中,而一旦要有大案,若没有甘于奉献的精神,公正的天平想举也举不起”。
我想:是这个喜于奉献,敢于奉献,铸成了中国脊梁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