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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积跬步 无以至千里 不积小流 无以成江河
作者:宫大白  发布时间:2013-03-21 16:45:47 打印 字号: | |
  李芳,女,1972年5月2日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5年5月调进该院工作至今,现任太和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作为一名女同志,她学习刻苦,工作努力,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成绩,连续多年被院评为先进工作者,1996年被评为阜阳市政法十佳干警。三年来,协助审判人员办案累计达300件。李芳自进入法院以来,一直在行政庭工作,曾先后担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并负责庭里内勤工作。2010年4月通过竞争上岗被县人大依法任命行政庭副庭长,工作量可想而知,但李芳在工作中并没有畏难情绪,而是用一种女性的柔韧和年轻人的闯劲,踏踏实实的工作。

  在担任书记员期间,她不仅要有娴熟的记录能力,而且还要熟悉审判业务,为了尽快掌握审判业务,能更好胜任书记员工作,李芳充分利用业务时间练习速记、学习业务,系统学完了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在平时工作中,她能虚心向老同志学习,遇到不懂的问题,能虚心请教,由于踏实肯干,李芳同志业务水平提高较快,她所记录的庭审笔录,字迹清晰,文笔流畅,规范整洁,行政庭所开庭审理的每件案件都倾注了她的心血。除此之外,每年都协助审判员办案近百件,并独自完成全庭案件的卷宗整理、归档等工作。

   在担任行政庭副庭长以来,担子更重了、责任更大了,但她深知责任重大,即要审理好案件,又要协助庭长做好庭务管理工作。行政审判对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起了重要作用,但是,仍有行政执法人员、群众对法院行政审判不理解,这无疑增加了行政审判工作的难度,李芳在法院行政庭工作的多年来,对诉讼当事人能够做耐心细致地解释工作,积极主动地向其宣传法律知识,使当事人主动提出撤诉,使双方不再对簿公堂,化解了双方的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协助庭长搞好审判工作、庭务管理外,李芳还兼职内勤,本庭的账务管理、诉讼文书用品的领取与发放和其他一些琐碎事项等,她都要认真做好,行政庭人员少,案件却成倍增加,为了干好工作,李芳把家庭的重任留给了丈夫,自己把精力全部放在了工作上,争取当好庭长的助手。

  自参加法院工作以来,李芳给自己“约法三章”:吃请不到、送礼不要、工作不等不靠。因而有的当事人也想从李芳这方面打通关节。但她不吃这一套,为此,她不知得罪了多少亲朋好友。又一次,她表弟受当事人所托,来让表姐关照一下,并拿出1000元给她,被李芳当场谢绝,她表弟只好恼火地里去。这些年来,她始终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清正廉洁,光明磊落,尽力做一名合格的法院干警。

  李芳审理行政案件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适度向各方当事人分析释明法律关系以及诉讼可能出现的结果与风险,以便当事人恰当地“避险”方案,力求案结事了。

  2010年10月,刘某因故意伤害、损害公私财物而被派出所民警进行治安处罚,刘某以行政强制违法为由诉至法院,承办该案的李芳通过庭审查明,该案中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合法,依法应予判决维持,而行政相对人刘某确有过错。为了促进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和谐,在庭审结束后,李芳耐心细致地做刘某的思想工作,向其分析案件的争议焦点,宣讲相关法律知识,指出其故意损害公私财物的行为确应受到行政处罚,通过李芳入情入理的分析和耐心诚意的讲解,彻底说服了刘某,使刘某主动撤回了诉讼。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河。李芳同志在工作中不仅做好“大”事,但也注意生活中的小事。她严格遵守上级法院以及本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领导,团结同志,求真务实,兢兢业业,始终以一种奋发向上的精神,积极地工作着。李芳同志以自己坚强的党性观念,言行一致的工作作风,求实拼搏的精神风貌,赢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普遍赞誉,获得了一项项荣誉,面对这一切,李芳并没有骄傲,当大家向她说起时,她也只是很平静地说:“这没有什么,我只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

供稿 宫大白  编辑 吴敬三
责任编辑:吴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