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专题
他用真情守护天平 用行动践行雷锋精神
  发布时间:2013-04-10 11:27:41 打印 字号: | |
  朱振华,是太和法院法警队政委,共产党员,自1997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法警大队工作,多年来,他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刻苦,求真务实,在司法警察这个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曾先后多次被法院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三次被县委县政府评为综治工作先进个人,两次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2011年10月份,在全省法院系统司法警察专业技能比赛中,荣获专项体能比赛第一名、 64式手枪射击团体第五名和个人优秀射手,为市县两级法院赢得了荣誉。

  坚持刻苦训练,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011年,为迎接全省法院司法警察专业技能比赛,使太和法警队伍成为一支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法警队伍,全面提高队员的业务技能,朱振华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制定出详细的训练计划,编定重点训练项目,并制定了日常训练具体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在实践中摸索出了适合法警的训练模式,他坚持对参赛队员进行高标准的技能训练,高要求的队列训练,高强度的体能训练,根据每个队员的表现进行日考评。在训练中朱振华对每一个队员高标准,严要求,不厌其烦的讲解做示范,使每一项训练动作都以自己的标准姿势作出示范。在他严格要求下,太和法院三名队员在全省法院法警系统大练兵中获得优秀射击手的荣誉称号,他本人在体能比赛中获得第一名。为了能在技能大练兵获得好成绩,朱振华每天坚持越野5公里体能训练,有一次朱振华在执行公务时扭伤了腰,为了不耽误法警队的整体训练,朱振华强忍着腰痛,带领队员训练,他把腰带勒紧腰,痛得厉害时,就躬下腰跑得慢一些,就这样,坚持带领队员跑完了五公里。回到住地后,衣服被汗水浸透,腰都直不起来,妻子看后心疼的说:“你就不能休息一下吗,队里不是没有其他人”朱振华说:“我是政委又是一名党员,要无愧于共产党员这个光荣称号”。

  坚持训练工作两不误,为审判工作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法警工作最繁重的一项神圣职责,就是为审判工作提供快捷、高效优质服务,这些工作虽单调无味又具有较强的危险性,朱振华在法警岗位上一干就是15年,他严格执法,忠实地保护着法律的尊严。法院抽调朱振华参加技能大练兵的训练比赛,原希望朱振华能借此机会,好好休息一个时期,但是朱振华没有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坚持一边训练,一边进行日常工作,始终做到作训练工作两不误。就是在训练期间,有一天上午一名当事人王某在民一庭大吼大叫,脏话连篇,致使审判庭无法正常庭审工作,为保障庭审顺利进行,审判长申请派法警维护庭审秩序。朱振华接到通知后,立即前往庭审现场,当时王某正在审判庭大骂,朱振华一边规劝一边将其带入会见室,进行耐心说服教育,王某还是不听,要求法院判决妻子不准与其离婚,并突然从身上掏出一瓶剧毒农药喝了起来,站在旁边的朱振华立即夺下药瓶并用手掰开王某的嘴巴,让他将药吐出来,王某发疯似的咬住朱振华的手指不放,直到救护车赶到,在医务人员的协助下才将他的手指拿出来。说起这件事,大家都说:“朱政委,你也太大胆了,要不是医务人员及时赶到,你的手指恐怕就要被咬掉了”朱振华说:“其实想想还真有点后怕,但当时他在我面前服毒自尽,我还有什么脸面对警徽!也没有资格穿这身警服了……”。

  坚持服务于刑事审判,确保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刑事审判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危、难、急、险的工作,为使法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朱振华同志对刑事的值庭、押解、看管、安检工作进行周密安排,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工作,确保押解工作的落实,使刑事审判工作中押解、看管人员到位、值庭动作规范、安全检查认真负责。几年来,在警卫法庭、维护审判秩序、押解看管犯罪嫌疑人等事项,均从未出现任何失误,没有发生群众哄闹法庭或人犯自伤、自残、脱逃等事件的发生。如在一起当事人企图撕毁笔录的突发性事件中,朱振华在事前即预见了当事人情绪不稳定,及时的部署了警力,有效的控制了事态的升级;在对两名患有心脏病的被告人进行庭审时,又是他及时对突然昏迷的被告人进行急救,并送往医院,最终使被告人转危为安。

  坚持司法警察规范化管理,确保各项警务工作正常开展

  朱振华同志积极开展司法警察大队各项警务工作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及法院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备项规章制度,强化调警制度的审批和执行;严格组织纪律,包括干警8小时以外的纪律约束;设立与法警业务相关的登记制度,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实行军事化管理;规定法警上班及执行警务要按规定着装;搞好队室建设、美化室内环境;警务装备实行专人保管、专人负责,使警用装备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带头抓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提倡“从严治警.从我做起”,实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的管理机制,使全队工作安排有序,运行规范,纪律严明,奖罚分明,队容队风良好,上级司法警察部门下达各项任务能准确、及时地完成,没有发生涉枪、涉弹事件。

  朱振华作为一名肩负神圣职责的司法警察,他始终坚持“党的利益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真正把言行付诸于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树立了新时期一名司法警察的光辉形象,将全部精力凝聚于警徽那夺目的光芒中,用热血用心谱写出精彩的人生华章。
责任编辑:吴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