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1日,县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院民事审判工作报告。会议对我院民事审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意这个报告,并就加强和改进民事审判工作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并结合实际,制定了措施,狠抓落实。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拓展宣传渠道,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增强做好民事审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是充分利用新闻阵地,重点宣传一批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个人,提高法院的社会影响力。二是组织基层法庭法官深入辖区开展巡回办案,进行法律宣传,使审判活动贴近最基层群众。三是在法院和基层法庭的办公楼前开辟庭审公告栏,定期发布开庭公告,便于群众旁听。四是继续推行庭审方式改革。在民商事活动中推行了庭前证据交换制度,并相应开展司法文书改革,强调司法文书的说理性。五是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定期深入乡镇、农村、学校、企业开展普法活动,解答法律咨询,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减少和避免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积极创新调解机制
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增强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紧迫感。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在案结事了上狠下功夫,进一步提高调解案件的自动履行率,从源头上减轻执行工作压力。一是推行全程调解机制,将调解贯穿诉讼全过程。拓展庭前调解案件范围,加强诉前调解和立案调解;强化庭中调解和庭后调解,对事实争议大、矛盾积怨深、法律适用难、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加大调解力度,同时与有关单位、乡镇村联系,加强协调,争取支持,共同化解矛盾纠纷。二是完善法院内部相关庭室之间的调解工作衔接机制,协同做好调解工作。三是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着力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三、进一步加强审判队伍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改进司法作风”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党的宗旨教育,不断提高法官理论素养和思想政治水平。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积极组织民事法官参加上级法院的业务培训和业务研讨,适时邀请专家学者授课,定期组织本院的业务培训和业务研讨;开展岗位练兵活动,规定法官轮流进行庭审观摩并加以点评,进一步提高法官庭审驾驭能力;在时间、经费上鼓励干警报考研究生和参加全国司法考试;贯彻科技强院工作方针,进一步提高审判管理软件运用水平。
加强审判作风建设。扎实开展以庭审作风为重点的审判作风建设活动,完善庭审操作规范,落实司法为民举措,注重司法礼仪,改善服务态度,弘扬司法文明;大力推行判后答疑,将判后答疑明确为主审法官职责。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四、进一步加强审判工作监督
强化外部监督。积极主动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民事审判工作,接受评议,听取意见、认真整改。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督办的民商事案件,高度重视,公正处理,及时上报结果;随案发放监督卡,主动接受诉讼参与人对法院执法执纪情况进行监督。案件办理完毕后,由纪检组、监察室对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干警在办案过程中的廉洁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定期举办司法监督员座谈会,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加强人民陪审工作,强化司法活动的监督,推进司法民主化进程。
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严格执行“立审分离、审执分离、审调分离、审监分离”;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对每月已结案件逐案进行质量检查,通报检查结果,及时加以整改;完善绩效考评办法,量化考核指标,注重考核结果运用;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实行责任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