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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法院广泛开展打击失信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专项宣传活动
作者:李正峰 陈晓林  发布时间:2013-10-09 17:40:07 打印 字号: |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将于今年10月1日实施,为此,阜阳中院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为营造打击失信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专项活动的良好氛围,近日,太和法院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了专项宣传活动。

  按照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进行通报,凡是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被执行人,都将受到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社会生存空间将大幅度缩小。

   在专项宣传活动中,采取多项举措广泛宣传,一是制作宣传条幅,分别悬挂城乡主要街道醒目位置进行宣传;二是出动宣传车辆,深入乡村进行宣传;三是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进行宣传;四是采取法律进集镇、进企业、进社区等形式,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进行宣传。

  通过加大专项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舆论声势,扩大活动影响力,在全社会形成“守信光荣、赖帐可耻”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法院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力度,促使其自觉履行生效裁判义务,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吴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