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法院推出六项措施,开展金融债权案件专项清理活动中,即保证金融安全稳定,又要考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是成立组织。成立以分管副院长为组长,执行局长为副组长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进一步与金融机构联系与沟通,对所有金融债权执行案件在摸排的基础上,开展一次与涉案金融机构的工作对接,逐案听取金融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准确把握司法需求,了解反映强烈的问题,共同探讨。
二、畅通渠道。充分发挥和利用与金融业共同搭建的执行工作交流平台,畅通联系渠道,加强日常沟通联系、促进工作便捷高效。不断完善信息互通制度,针对案件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完善风险防范,为金融机构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三、强化举措。要紧紧依托信息共享平台和执行联动机制,及时查核被执行人财产,灵活运用媒体曝光,限制高消费等多种执行措施,力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进一步优化金融发展环境。
四是建立台账。认真清理涉及金融案件,建立健全专门台账,定期汇总上报,确保台账清晰,有据可查。
五是强化宣传。认真及时总结经验,每月应对案件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对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必须依法给予制裁。对大力支持工作的金融业机构的各项好经验,及时宣传。
六是注重实效。努力争取金融债权案件执行的最大突破。积极研究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执行措施,完善协助执行制度,进一步推进常态化,执行工作机制的建设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