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授予王丽等150名同志全省法院“办案能手”称号的通报》中,我院刑事审判二庭法官戚淑红以卓越的工作业绩被授予全省法院“办案能手”荣誉称号。
自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我院党组始终坚持把活动开展同做好人民法院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完善为民举措,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建设发展。2013年,我院案件审、执结率均创历史新高,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戚淑红同志是这次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
自1989年进入法院工作以来,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到审判员,无论在哪个工作岗位,戚淑红始终恪守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公正廉洁办案,始终饱含情系百姓、司法为民的满腔热情敬业奉献,用实际行动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曾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并被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2011年5月,戚淑红审理的全省醉酒驾驶第一案,被省高院作为示范案例转发;2011年10月审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发出了太和县法院首份禁止令。特别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她立足岗位,兢兢业业、务实进取,2013年共办理刑事案件55件,结案55件,结案率100%,年度考核名列全院刑事类前茅,且无一改判及发回重审,无一超审限,为太和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