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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人民法院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4-09-15 08:51:15 打印 字号: | |

太和县人民法院2013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决 算 数

 

67.38

因公出国(境)费

0.00

公务接待费

12.94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4.44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4.44

公务用车购置

0.00

 

二、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太和县人民法院201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7.38万元。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9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4.4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2.94万元。主要用于省高院、市中院在我院开庭所发生招待费用,以及接待上级、外省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车辆租用费等。在公务接待中,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和市委市政府36条规定,严格执行太和县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各项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4.44万元,2013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2013年,太和县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5辆。

联系方式:太和县人民法院政务公开电子邮箱:thcourt@163.com     

 

 

 

 

2014910

 

                 

责任编辑: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