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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履职尽责 自觉接受评议
——县人大常委会对太和法院部分法官进行述职评议
作者:安甲甲  发布时间:2014-12-16 15:41:05 打印 字号: | |
  12月12日下午,太和县人大常委会在法院召开法官述职评议工作动员大会,对我院法官述职评议工作进行部署。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恒超,县人大常委、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徐健等出席会议,太和法院院长姜之涛出席并主持会议,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本次述职评议对象为由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徐文斌、肖庆东、耿万生三名法官。评议内容为自本届人大以来的各方面履职情况,包括执行县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政治和业务素质情况,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监督情况以及自身勤政廉政建设情况。整个评议活动分准备、实施、整改三个阶段进行。通过被评议法官自查自评,人大常委会组织座谈、走访,组织全院干警对述职评议对象进行民主测评等方式,对法官办案作风、水平、质量进行评议,提出评议意见,限期整改,评议工作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

  会上,首先由太和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张芳领学了《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的规定》及《太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民法院法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开展述职评议的实施方案》精神。

  傅恒超指出,此次法官述职评议活动是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依据法定职责,加强司法监督的一次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也是县人大常委会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并强调,在开展述职评议工作过程中,坚持依法办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既要充分肯定评议对象的工作成绩,又要客观准确地指出评议对象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力求述职评议工作评出正义、评出信心、评出干劲、评出新的精神风貌。

  三名述职法官从依法履行职责,执行县人大决议、决定情况;入职以来完成目标任务情况;勤政、廉政情况也即“执法、政绩、廉政”三方面分别作表态发言。

  姜之涛表示,开展法官述职评议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规范司法活动监督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公正司法、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有效抓手。全体干警要站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高度,站在加快法院建设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们要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指导下,高度重视此次评议工作,摆正态度、积极配合,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不折不扣抓好落实,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效。各位法官要把述职评议作为检验工作、自我鞭策的有利契机,实事求是讲成绩、客观准确找不足、扎扎实实严整改,切实提高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水平,力求做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来源:本院
责任编辑: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