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和法院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信访工作责任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卢振明同志荣获“全县信访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2014年,太和法院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涉诉信访工作有关规定,将涉诉信访工作摆到法院工作的重要位置,高度重视、主动作为,通过四项举措,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太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升级平台,方便群众来访。坚持“一个平台受理反馈、一个流程调处到底”的工作思路,加快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整合现有资源,合理划分功能区,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全方位服务。实现网上立案、远程视频接访,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477人次,解答法律咨询4050余人次,处理来访来信81件次。
二、明确责任,提升工作质效。一是坚持领导开门接访,在信访大厅公开接访时间。接访中,注重把着力点放在解决重点问题、化解疑难案件上,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诉求急迫的问题。二是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包案责任制,对案件办理情况及时跟踪、定期催办,包案领导、包案干警扑下身子,以“下访”代替“上访”,全力化解涉诉信访案件,确保办理质效。
三、创新机制,汇聚化解合力。完善双向协作机制,纵向力争党委、人大和县委政法委的理解与支持,横向加强与信访局、政法系统各部门的密切联系,形成稳控合力,快速妥善处理疑难信访;建立信访救助机制,对符合救助规定的信访人,及时给予司法救助,解决实际困难,突出人性化关怀,推进息诉罢访。2014年我院共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进行司法救助90余人次,发放救助资金257500元。
四、源头预防,严控信访增量。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尽可能减少进入诉讼领域的案件数量;加大判前释法、判后答疑、跟踪回访工作力度,尽力消除群众质疑和不满,遏制信访案件尤其是重信重访案件的发生;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和执法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改进司法作风,切实提升群众公信力,从根本上减少信访增量。( 吴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