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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全国备受关注拐卖儿童案
作者:李正峰、安甲甲  发布时间:2016-08-24 08:09:19 打印 字号: | |
  8月23日上午9时许,一声清脆响亮的法槌声拉开了备受全国关注的拐卖儿童一案的庭审帷幕。太和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静亲自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范华北、人民陪审员李春艳组成合议庭,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太和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庆国、检察员范仕荣、王馨出庭支持公诉。通过公开开庭审理,依法对被告人范某、王某兰、王某军以犯拐卖儿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十二年、十年,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2万元、1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范某通过网络与被告人王某兰相识,范某来到河北省涉县与王某兰租房共同生活,后结识被告人王某军。2015年底,王某兰得知吕某生的表妹桑某芳打算收养一名女孩,并愿意支付五万元抚养费,同年12月31日,告知范某有人愿出五万元买个女孩,两人商议由范某到安徽省太和县寻找女孩予以贩卖,范某表示一人无法完成,王某兰又找来王某军,安排王某军陪同范某赶往太和。当日,范某和王某军驾驶一辆红色摩托车赶往太和县。2016年1月2日,范某将到太和寻找女童予以贩卖的事情告诉王某军,王某军遂电话联系王某兰,王某兰告知一切听从范某安排,并承诺事后给王某军5000元报酬。1月3日15时许,范某、王某军驾驶摩托车寻找作案目标,当行至太和县郭庙乡吴腰庄村头坝子时,二人发现正在路边玩耍的女孩吴某然(五岁)与男孩吴某杰(八岁),范某以问路为由,转移吴某杰的注意力,王某军趁机用双手掐住吴某然的双臂,将被害人吴某然抱走搂在怀中,坐上范某驾驶的摩托车逃窜,吴某杰迅速上前阻拦,抓住摩托车后尾部,范某加速行驶,吴某杰被拖行约四、五米后被迫松手。范某、王某军带着吴怡然途经河南商丘、新乡、林州等地,连夜赶到河北省涉县。途中,范某多次与王某兰电话联系,表示小孩已到手。1月4日,在王某兰的带领下,三名被告人带着吴某然来到吕某生家,吕某生与桑某芳电话联系后,桑某芳夫妇以女孩年龄较大、无户口为由拒绝收养。1月5日23时许,被告人范某、王某兰和王某军先后被抓获,被害人吴某然被解救。

  此案被告人以出卖为目的,当街借问路使用暴力手段抢夺女童的犯罪行为十分恶劣,严重损害了女童的身心健康,并对其家人带来深深的伤害,给当地社会治安带来极大的隐患。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太和法院坚持“严打”方针,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关和程序关,坚决严惩拐卖儿童犯罪不手软,坚决打击犯罪分子嚣张气焰不姑息,切实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正义的“保护伞”。

  开庭前,吴院长仔细翻阅卷宗材料,熟悉案情,制定庭审计划。庭审中,她带领合议庭用娴熟的庭审技巧,严谨的审理语言把控庭审节奏,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环环相扣,整个庭审在庄严肃穆的气氛中持续了3个多小时,过程规范有序,层次分明,张驰有度,规范高效。

  院长高度重视,亲自审理此案是积极顺应司法改革趋势、打造阳光审判形象的重要举措。开启院长开庭模式,从“纸上看案”到穿上法袍亲自办案,从埋头于行政事务管理到潜心钻研审判业务,体现了法院院长司法本位的回归,也是践行“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以审判为中心的一项务实之举。

  本次庭审活动,太和法院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阜阳市妇联代表、太和县公安局部分干警以及阜阳法院系统部分刑事法官共200余人观摩此次庭审。为回应社会关切,我院邀请了中央、省、市、县电视台及各大驻阜媒体跟踪报道,并以微博进行了全程直播。
责任编辑: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