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下午,太和县人民法院召开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大会,县纪委常委齐卫东带领考核组一行三人对我院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考核。党组书记、院长吴静代表院党组作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总结报告,党组成员及全院干警参加了考核会。
考核组齐卫东常委首先作动员讲话,他指出,为进一步强化县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查找差距,振奋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县委、县纪委抽调人员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首先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意义,其次要注重把握考核工作的重点、内容和方法,严格考核程序,注重考核效能。三是要通过考核促进法院推进法院各项审执工作。他要求,被考核对象要端正态度,自觉接受监督;参会人员要实事求是,全面衡量被考核对象。
吴院长在报告中指出,2016年,太和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安排部署,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守忠诚政治品格;二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三是严肃换届纪律,选好用好领导干部;四是持续强化正风肃纪,改进工作作风。下一步将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强化责任担当,更加坚定地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行动上,一是把握新常态,进一步推进思想政治建设;二是悟透新论断,进一步营造“不想”氛围;三是防范新风险,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四是选树新典型,进一步强化廉政文化建设。
我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分别向大会作书面报告。全体参会干警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院领导班子及各位班子成员院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