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利用“互联网+阳光司法”,开展庭审直播,是促进法院工作开放、透明、便民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近年来,太和县人民法院主动作为,务实有序地推进和完善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先进信息化系统的业务应用,大力提升审判工作质效,提升司法公开工作水平。
为全面实现庭审直播、庭审录像上传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该院日前专门制发了文件,规定自2018年3月1日起,院直各业务庭每周至少安排一场庭审直播;要求按照“每庭必录、每录必传”的工作部署,对以前庭审刻录的光盘或科技法庭设备存储的庭审录像均可补录上传;对排期开庭的案件逐一登记,由信息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直播相关事宜;庭审直播、庭审录像的上传数量列入月通报、年考评指数。
作为落实全院关于庭审直播工作要求的具体行动,刑一庭率先发力,于3月1日上午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刘某故意伤害案件,同步开通视频、音频、微博等方式,全程公开庭审过程,同时上传至“中国庭审公开网”,在深入推进和完善构建开放、动态、透明的阳光司法机制的道路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