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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太和县人民法院
关于落实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10 16:24:41 打印 字号: | |

各团队、各部门、各工作专班:

    《太和县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基本解决执行难迎接第三方评估>的实施意见》已经院党组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望结合本团队、各部门、各工作专班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太和县人民法院

                                   201886

 

 

 

 

 

 

 

 

 

 

 

太和县人民法院

关于落实《基本解决执行难迎接第三方评估》的实施意见

    为客观评估我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力度和成效,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了明传,要求各县区法院以《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及说明》为考量标准,制定迎接第三方评估任务分解方案。为确保评估指标体系中各项指标落实到位,以工作实绩迎接第三方的检查评估,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现根据明传要求,结合《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及说明》中有关基层法院的评估指标及我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在上级法院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指导下,充分认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重大历史意义,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为考核标准,强化各项措施的落实,健全体制机制,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质效,不断破解执行难题,力争在201810底之前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总体目标: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得到基本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人民法院执行权威有效树立、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二、组织保障

为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太和县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迎接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工作领导小组。

  长:吴静(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刘献忠(党组副书记)

    韩效军(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陶善义(党组成员、副院长)

    赵玉标(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尚福中(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朱振华(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成 员 :各局庭室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

  1. 执行规范化建设及立、审执破工作专班

    主任:陶善义(兼)

    副主任:常杰

    成员:王海燕、刘松梅、李善亚、栾福兴、韩光明、杨迪(联络员)

  2. 打击拒执及罚金刑执行,执行信访化解工作专班

    主任:韩效军(兼)

    副主任:张世斌、常杰

    成员:谢小松、方冰峰、江琳、明建峰(联络员)

  3. 执行专项行动,集中约谈、财产处置工作专班

    主任:吴静(兼)

    副主任:徐文斌、洪永久

    成员:陈志军、吴涛、邹跃、滕钦贺、李建彬(联络员)

    四、执行信息化及案款发放管理专班

    主任:赵玉标(兼)

    副主任:高广权

    成员:马从亮、从严、滕钦贺、吴敬三(联络员)

  4. 执行监督工作专班

    主任:尚福中(兼)

    副主任:刘杰

    成员:徐卫东、于中山、肖庆东、王晓伟(联络员)

  5. 执行保障工作专班

    主任:朱振华(兼)

    副主任:祝兵

    成员:吴限、董青青、于侠、滕钦贺、(联络员)

  6. 执行宣传工作专班

    主任:刘献中(兼)

    副主任:李正峰

    成员:尹柱、安甲甲、曹云龙、张进款(联络员)

     

    三、具体措施(见附件:任务分解落实方案)

    四、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总体要求

    1.压实各项工作责任。各工作专班主要领导作为“关键少数”,要当好“第一责任人”,牢固树立主体意识、主角意识、主场意识。重要事项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察。对看准的事要敢于拍板,对“烫手山芋”要善于化解,对关乎民众获得感的事情要耻于“踢皮球”,确保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掷地有声。

    2.画好落实的“施工图”,全面推行任务清单制度。各工作专班要结合工作实际,对下一阶段执行工作谋篇布局,制作详细的任务清单,明确工作的重点、目标、举措、责任人和时间表,并于八月底前领导小组备案。要狠抓落实,完成一个销号一个。要一环紧扣一环,一步紧跟一步,盯住干、马上办、改到位。

    3.要握紧督查的“杀威棒”,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专项督查。各工作专班应予以高度重视,该落实的落实,该推进的推进,该见效的见效,该整改的整改。要认真落实关于开展“规范执行行为,攻坚执行难”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按照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逐条逐项督查,对落实不力的依法依纪处理。

    4.要提高赶考的“紧迫感”,认真做好评估验收相关工作。今年10份,第三方评估机构将对我院开展评估验收,这是我院执行工作一场“大考”,既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环节,也是检验成效、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的重要方法。要做好送检案卷、数据提供、技术保障等各项配合工作,确保第三方评估工作顺利开展。各工作专班要通过问卷等方式,向当事人、律师和社会公众开展广泛调查,预先掌握存在的具体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改进相关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5.要兑现责任的“军令状”,综合运用排名、约谈、通报、问责、综治考评等手段。基本解决执行难,是全省三级法院立下的“军令状”,要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执行约谈机制的若干规定》,通过约谈责令履职不当、执行不力的人员整改纠正;对落实迟缓、敷衍塞责的人员,根据规定进行问责。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院党组必须将此项工作列入今年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一把手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其他党组成员及执行工作团队全体人员要分工负责,具体抓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项任务按期完成,最终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总体目标。

    2.强化监督,落实责任。能否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中明确的各项指标,最终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关键要贯彻落实好本实施办法中提出的各项措施。为使各项措施能够落实到位,必须强化跟踪监督,严格各责任人的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

    3.严明纪律,务求实效。“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是否实现,并非法院自身说了算,必须由第三方进行评估。因此,我们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绝不能搞花架子,走过场,更不能弄虚作假、虚报瞒报,一经发现,坚决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 临沭县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迎接第三方评估任务分解落实方案。

                                      太和县人民法院

    二○一八年八月一日

     

     

    太和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 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


  1. 规范执行(35%,35分)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备注说明

责任领导

落实部门

完成时限

 

财产保全(2分)

引入财产保全保险担保机制(0.3分)

基本要求:引入财产保全保险担保机制

陶善义及有关庭庭长

一、执行规范化建设及立审执破工作专班

 

保全执行及时性(0.6分)

基本要求:在5日内启动执行

 

适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情况(0.5分)

基本要求:保全案件适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

 

系统自动提取的保全率(0.6分):保全案件数/一审民商事案件数

 

财产申报(2分)

依法发出报告财产令(1分)

基本要求:依法发出报告财产令

 

对于拒不申报或申报不实的,视情节轻重进行法律制裁(罚款/拘留/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1分)

基本要求:有过相应处罚案例

 

财产调查(4分)

网络查询及时性(2.8分)

基本要求:需要查询财产的,执行人员收到案件之日起5日内启动查询

 

网络查控措施期限内发起率(0.8分):期限内发起案件数/执行实施案件数(含首次执行、恢复执行)

 

传统查询及时性(0.4分)

基本要求:当事人提供具体财产线索且无法通过网络查询的,一个月内启动线下查询核实

 

财产控制(4分)

对于查到的财产,需要并能够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实施控制措施的(2分);需要线下控制的(2分)

基本要求:能够进行线上(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控制的,在48小时内采取措施;进行线下控制的,在10个工作日内采取控制措施(需异地控制的除外)

 

评估(2分)

及时启动评估(1分)

基本要求:需要评估的,在30日内启动评估

 

及时发送评估报告(1分)

基本要求: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送当事人

 

财产拍卖(4分)

及时启动拍卖(2分)

基本要求:需要拍卖的,在30日启动拍卖

 

网络司法拍卖率(2分):网络拍卖案件数/拍卖案件数

基本要求:网拍率为80%以上

 

执行款发放(2分)

新收案件是否一案一账号(0.8分)

基本要求:实行一案一账号

 

执行款发放的及时性(1.2分)

基本要求:在1个月以内发放,或超过1个月发放,但是说明理由并经过领导审批

 

纳入失信名单(2分)

系统自动提取的失信名单撤销率:撤销失信名单数/发布的失信名单数(2分)

 

终本案件合格率(12分)

终本案件是否符合规范要求(12分)

基本要求:201620172018年三年的终本合格率均达到90%

 

现场执行记录(0.8分)

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0.4分):进行强制腾空、搜查等执行行动时是否使用执法记录仪

基本要求:有使用

 

将执法记录仪资料以合适方式保存(0.4分)

基本要求:将执法记录仪资料以合适方式保存

 

执行转破产(1.2分)

是否有执行转破产的案件(1.2分)

基本要求:有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决定书

 

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4分)

执行案件是否均纳入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1.6分)

基本要求:全部纳入

 

系统自动提取的信息录入差错率(1.2分):(到位金额信息项为空率+拍卖案款到账信息项为空率+案款数据偏差率+其他必填信息项为空率)/4

 

系统自动提取的关键节点平均超期数(1.2分):关键节点超期总数/首次执行案件结案数

 

 

二、阳光执行(15%15分)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备注说明

责任领导

落实部门

完成时限

财产控制、处分告知(1.5分)

财产控制措施(主要指扣押)告知被执行人(0.75分)

基本要求:给被执行人发送扣押等裁定书

 

 

 

财产处分信息告知被执行人(0.75分)

基本要求:向被执行人发送扣划、拍卖、变卖、以物抵债等裁定书

 

 

 

执行案件流程信息公开(1.5分)

执行主要流程节点告知当事人(1.5分)

基本要求:告知

 

 

 

执行文书公开(1.5分)

执行裁判文书(0.75分)

基本要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0.75分)

基本要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

执行规范性文件公开(0.5

法院关于执行的规范性文件(0.5分)

基本要求:在法院官网公开

 

 

 

 

三、执行质效(40%40分)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备注说明

责任领导

落实部门

完成时限

实际执结率(4分)

实际执结的案件数(实际执行完毕+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法定终结执行+销案+不予执行+驳回申请)/首次执行实施案件数   (统计口径:首次执行,不含恢复执行、保全案件及审查案件)4分)

 

 

 

 

执行完毕率(6分)

系统自动提取的执行完毕率:首次执行案件执行完毕案件数/首次执行案件数(6分)

 

 

 

 

执行到位率(8分)

个案的执行到位率:每个首次执行结案的案件:到位标的额/申请标的额(剔除刑事执行、行政执行、非诉执行以及诉讼费的执行等案件,且结案方式仅包括执行完毕结案和终本结案的案件)(8分)

 

 

 

 

法定期限内结案率(2分)

法定期限内结案数/首次执行案件结案数(2分)

 

 

 

 

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8分)

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的案件数(实际执行完毕+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法定终结执行+销案+不予执行+驳回申请)/实际执结的案件数+超过法定期限未结案件数  (法定期限:分子中的法定期限是扣除、延长审限后的法定期限;分母中的法定期限是:无网络拍卖案件为6个月绝对期限;有网络拍卖案件为12月绝对期限。统计口径:首次执行,不含恢复执行、保全案件及审查案件)8分)

基本要求:达到90%

 

 

 

执行异议案件的结案率(2分)

执行异议案件的结案数/收案数(2分)

基本要求:绝大部分案件办结

 

 

 

国家赔偿(2分)

国家赔偿案件数量(2分)

基本要求:年度未因执行发生国家赔付的国家赔偿案件

 

 

 

信访申诉(8分)

系统自动提取的法院登记辖区信访案件数与最高法院新交办信访案件数比值(0.8分)

 

 

 

 

系统自动提取的到最高法院信访的执行信访率(案访比)(1.6分)

 

系统自动提取的到最高法院信访的信访化解率(2分)

基本要求:信访化解率在30%以上

系统自动提取的到最高法院信访的信访办结率(2.8分)

基本要求:信访办结率在90%以上

建立信访管理制度机制(0.8分)

基本要求:有专人负责信访工作并建立相应管理机制

 

  1. 执行保障(10%10分)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备注说明

责任领导

落实部门

完成时限

执行指挥中心(3分)

固定场所(0.3分)

基本要求:有单独的场所

 

 

 

专用电脑等设备(0.15分)

基本要求:配置相应设备

建立专门的工作机制(0.3分)

基本要求:建有相应的工作机制

专门执行工作人员和技术保障人员(0.3分)

基本要求:配备专门执行工作人员和技术保障人员

保障远程指挥、执行会商功能的硬件设施(0.15分)

基本要求:与辖区法院均实现了执行指挥系统音视频互联互通

值班制度(0.3分)

基本要求:专人值班

事项委托办理情况(0.6分):系统自动提取的事项委托期限内办结率(0.3分)、事项委托平均用时(0.3分)

基本要求:大部分事项委托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系统自动提取的督办事项期限内办结率(0.3分)

基本要求:大部分督办事项期限内办结

系统自动提取的涉执舆情办结率(0.3分)

基本要求:绝大部分涉执舆情办结

系统自动提取的督导案件办结率(0.3分)

基本要求:绝大部分督导案件办结

队伍建设(6分)

执行人员比例(1.2分):在编执行人员占法院在编总人数的比例不应低于15%

基本要求:比例高于或等于15%

 

 

 

执行法官员额(1.2分):执行局(包括执行裁判庭)法官员额的比例不得低于审判庭法官的平均比例

基本要求:执行局法官员额占中央政法编制人员的比例不低于业务庭法官比例

结构优化:年龄结构(1.2分)

基本要求:22-50岁的中央政法编人员占80%以上

轮岗(0.6分)

基本要求:执行岗位与审判岗位之间进行轮岗(轮岗时间不低于3个月)

警务保障(0.6分)

基本要求:有常驻执行局的司法警察

执行人员被追究违法违纪情况(1.2分)

基本要求:未出现本院执行人员因执行工作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执行机构(0.75分)

裁执分离:执行实施权与执行裁决权分别由不同机构行使(0.75分)

基本要求:执行实施权与执行裁决权分别由不同机构行使

 

 

 

执行救助(0.75分)

专项执行救助资金(0.75分)

基本要求:建立专项司法救助资金

 

 

 

执行工作方案(0.75分)

出台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方案或实施细则(0.75分)

基本要求:出台

 

 

 

争取地方支持(1.5分)(直辖市的中院不适用)

定期主动向党委汇报执行工作(0.375分)

基本要求:每年2次或2次以上向党委汇报执行工作

 

 

 

建立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制度机制(0.375分)

基本要求:由相关部门出台涉及10个以上部门联动支持执行工作的文件

贯彻落实制度机制,定期召开执行联动联席会议等(0.375分)

基本要求:每年召开1次或1次以上由10个或10个以上部门参加的执行联动联席会议,且有专门部门负责联动

推动本级相关部门将失信名单嵌入该部门工作系统,联合惩戒失信行为(0.375分)

基本要求:有本级相关部门将失信名单嵌入该部门工作系统

执行法治宣传(2.25分)

制定执行工作宣传方案及其落实情况(0.5625分)

基本要求:制定宣传方案并落实

 

 

 

关于理性认识执行难的专门宣传(0.5625分)

基本要求:有关于理性认识执行难的专门宣传

关于执行工作难点、热点及典型案例的法治宣传(0.5625分)

基本要求:有关于执行工作难点、热点及典型案例的法治宣传

定期发布拒执罪典型案例(0.5625分)

基本要求:每年至少发布12次本院或辖区法院典型案例

 

责任编辑: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