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人民法院
关于成立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领导小组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因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我院决定成立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领导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组 长:党组书记、院长:吴静
副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韩效军 党组成员、副院长:陶善义
成 员:执行局局长:徐文斌,刑事审判庭正、副庭长
职 责:1.研究具体执行案件是否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公安机关移送;2.研究申请人自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事宜。
一是积极争取县委对此项工作的支持。院长多次向县委主要领导汇报全省政法系统开展“拒执罪”活动的有关精神,取得了县委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同时,成立了由县委政法委书记牵头,法、检、公、司“四长”参加的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案件,商讨处理意见。二是加强协调配合。对具体的涉拒执罪案件,分管刑事的副院长和执行局长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相关部门的联系,亲自上门,进行协调。三是强化法院内部协调。执行局对执行案件进行梳理排查后,发现可能涉嫌拒执犯罪的,主动与刑事庭进行沟通,刑事庭对案件证据、线索的查证方向进行指导,对符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条件的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四是加强执行威慑宣传。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官方微信、微博等新闻媒体,将已判决的拒执案例予以报道,通过群众举报、媒体公告、限制高消费等一系列执行措施,在全县范围内形成良好的执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