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2日,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由太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涉恶犯罪案件。庭审自上午9时开始,共持续了六个小时。
公诉机关指控称:自2016年起,以刘某为首的恶势力集团从事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诈骗、开设赌场等行为,涉嫌犯罪,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中,合议庭就公诉机关指控的刘某等八名被告人涉嫌的罪名和事实,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分别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充分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整个庭审过程公开透明、庄重有序。
因本案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法庭将择期宣判。
自2018年1月中共中央部署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太和法院高度重视,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扫黑除恶工作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和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的重大部署,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方针,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