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6日,谢家琳等十人涉毒案在太和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法庭审理。该案由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为保障庭审的顺利进行,利于警示教育更多人远离毒品,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组成合议庭在太和法院公开开庭。
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显示,谢家琳、陈哲、韩培培等十人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约51万粒,根据各自在犯罪中所起作用的不同,判处谢家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决陈哲、韩培培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全部财产。其余各被告也分别被判处从七年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等不同的刑罚,并分别被判处没收个人财产或罚金。
近年来,禁毒工作面临新形势,法院工作面临新挑战,太和法院多渠道宣传毒品危害,打击涉毒犯罪。庄严的庭审、严厉的刑罚,就是对禁毒工作最有力的宣誓,该案必将推动太和法院禁毒工作进入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