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省高院、市中院等部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就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服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院诉讼服务大厅和信访来访接待场所自2020年2月3日起暂时关闭,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拟到法院办理立案、提交诉讼材料、申诉信访、查询等事项的,请先通过安徽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www.ahgyss.cn/)网上立案系统、“中国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等渠道进行网上立案登记;不便于开展线上诉讼活动的,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相关材料(申请时间以寄出时间为准,请注明“邮寄立案”等字样,请务必写明当事人的准确联系方式);确需线下现场办理登记立案等相关事宜的,可通过本院立案庭、12368热线电话等方式提前预约。本院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场所将安排专人值班,保证群众诉求渠道的畅通。
二、疫情防控期间,本院原定于2020年2月3日至2月16日期间的开庭、庭前会议、证据交换、质证等诉讼活动原则上全部延期,但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案件开庭的除外。
疫情防控期间,就案件相关诉讼程序性事项的变更,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将主动联系诉讼参与人进行协调沟通,保证诉讼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开庭审的案件,公众可选择登录中国庭审公开网收看庭审过程,无需到本院现场旁听庭审。
三、疫情防控期间,如因上诉、诉讼时效、申请执行期限即将届满等原因需及时立案的或因申请再审、申诉期限即将届满的需及时提交再审申请、申请强制执行的,可在期限届满前将相关材料邮寄到本院各业务庭或立案庭,也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联系办理。申诉信访人员确需反映情况的,可以通过电话进行反映。
四、疫情防控期间,要求进行立案前调解的,可通过手机微信“多元调解小程序”进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申请在线调解。
五、疫情防控期间,本院暂不实施集中执行活动。执行案件当事人因执行事项确需与执行人员联系的,请直接联系执行局或案件的承办人。
六、本院在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的相关措施给诉讼参与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邮寄请寄至:太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收),邮政编码236604。
立案庭联系电话:0558-12368。
信访联系电话:0558-8202168。
执行局联系电话:0558-8623110
办公室联系电话:0558 - 8622867
太和县人民法院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