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上午9点,太和县人民法院如期开庭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被告借原告款280000元仅偿还借款本金120000元,尚欠借款本金160000元及利息未还。案件立案后,因被告的开庭传票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本院依法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定于2020年2月7日上午9点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由于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避免再次公告给原告带来诉累,案件承办法官一上班,就及时向院领导汇报案情,主动电话联系原告征求意见,告知开庭事项,提醒原告佩戴口罩,到法院时在安检口接受法警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书记员提前把审判庭的所有门窗打开,保证室内的空气流通。
庭审过程中,审判长准确把握庭审节奏,缩短庭审时间,减少人员接触机会,降低疫情风险。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太和县人民法院采取严格有效措施,在保障好自身和当事人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履行人民法院司法职能,有力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了疫情防控不断档,司法为民不打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