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太和县人民法院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以公正司法保障消费安全。2019年,我院依法审结产品责任纠纷、服务合同纠纷等涉消费者权益民事案件14件;审结销售伪劣产品、销售假药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犯罪案件8件。案件涉及标的既有食品、药品,也有建材、摩托车等大宗商品,涉诉金额低的仅有几十元,高的达数十万元。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督促经营者良心生产、诚信经营,共同营造诚实守信、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太和法院对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权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强化维权意识
消费者应当通过认真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知识,进一步提升法律意识,提高维权能力,并且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要勇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注意保留凭证
消费者应当注意保存交易凭证、消费记录等相关凭证,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出现纠纷时,可以提供维护自身权益的依据,避免维权时出现证据不足的问题。
三、依法理性维权
纠纷发生后,消费者可通过与经营者沟通协商、请求消保委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以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依法理性维权。对于诉求超过法律限度的或谋求不法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太和法院特别提示消费者,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可能出现的不法商贩以次充好、哄抬物价等行为,需保持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