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的产生和快速传播为新年度法院工作计划的实施增添了阻力,如何变案件数量激增的压力为创新审判模式的动力是当前法院工作的首要着力点。
一、疫情状态下送达工作的复杂化
法院开展审判工作的基础是送达程序的有效开展,当前工作中普遍遇到的送达难问题,一方面影响了简易程序的适用率,另一方面不利于法官从客观的角度把握案情。因新冠肺炎疫情的突然发生,无法组织当事人按照预定的开庭时间按时开庭,导致原本定在春节后开庭的案件,不得不延期开庭,然而在新一轮送达开庭传票的过程中,难免遇到当事人已经外出打工,原址无人接收材料,又因无法提供最近的准确的邮寄地址或因客观原因无法收取特快专递,造成审理期限的无限期拖长。更重要的是在确定开庭时间时,既要控制新冠肺炎感染的风险,又要更大程度上确保原、被告的诉讼权利。为妥善解决送达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进一步明确电子送达的程序及要求,缺席审理困难的处境必将推进送达模式的又一次改善,线上开庭的实施也会很大程度上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二、疫情状态下典型案件的现状分析
二月份暂停现场立案,新收案件数量出现了小范围的断层现象,因此法官有了更多的时间投入调解工作,家事案件的调解率有了小幅度的上升。隔离期内,基层法庭管辖区域内的案件当事人很大一部分还是在户籍地生活,既保证了送达成功率,当事人亲自出庭也极大地促进了案件的针对性解决。人们生活节奏的变缓使人们能够更多地关注家庭矛盾爆发的内因,名存实亡的婚姻能够得到妥善的结束。
对比之下,民间借贷类案件的调解工作则面临了很大的困境,当从业者无法通过积极的消费获取利润时,逐步收紧对原始资本的输出,如何通过有效的调解或者客观的判决助力社会资源的再次分配是审判工作对当今社会展现的意义之一。
疫情还未结束,人们生活依然面临着巨大的压力,比照去年同期接收案件的情况,案件数量也会在诉讼服务中心全面回复工作后迎来大幅度地爆发,这需要审判人员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发现更多更有效的解决办法,关注疫情状态下各类案件的变化应当着眼于每一类型案件当事人心理上的变化,是考验也是锻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