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细雨时,追思先烈日。2020年4月4日上午,太和县人民法院在纪念碑广场开展清明缅怀英烈纪念活动,深切哀悼抗击新冠疫情斗争中的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凭吊革命先烈、祭奠烈士忠魂、感念英雄壮举、汲取奋进力量。院党组成员、院直机关党员、青年代表等共30余人参加了活动。
上午8时许,纪念碑广场苍松翠柏,庄严肃穆,全体人员在革命烈士纪念碑前,敬献花篮,肃立默哀,表达对英烈的追思之情、敬仰之意。
随后,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尚福中上前致悼词。他指出,缅怀是为了坚守,铭记是为了继承。坚守的是正确的历史观和价值观,继承的是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精神,是心中有责、敢于担当的敬业精神,是百折不挠、坚忍不拔的奋斗精神。怀念和崇敬英烈,是我们砥砺前行中强有力的鼓舞、鞭策和激励,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呼吁我们每一个人沿着革命前辈的足迹继续前行,努力奔跑,追梦未来。
烈士不朽,丰碑永恒。今后,我们要把缅怀追思的心迹化作勇毅前行的脚步,将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转换为实实在在的行动,不断增强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开创司法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