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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复工两不误,云间法庭解难题
--------记太和法院洪山法庭首次尝试云开庭审理案件
作者:路仔细  发布时间:2020-04-03 10:49:16 打印 字号: | |

为最大程度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影响,太和县法院党组要求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两不误,在确保各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线上、线下手段开展工作,为复工复产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2020年4月2日下午3点,太和法院洪山法庭首次尝试利用华宇云会议系统远程连线浙江温州一公司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原告邓某某由被告康某某带领到被告浙江温州某公司承包的工地干绿化工程流动活,被告张某某负责驾驶小型普通开车接送原告邓某某及其他务工人员,原告邓某某在上下两层钢构活动板房二楼居住,某晚,原告邓某某在下楼上厕所时摔倒在地,致右腿股骨中下段骨摔断,住院期间,被告康某某、浙江温州某公司垫付部分医药费,后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原告邓某某诉讼来院。

本案中,被告浙江温州某公司在收到我院向其邮寄的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后,与法庭取得联系,实际陈述了当前疫情防控期间公司派员到我院参加庭审的诸多不便,公司所在地面临着相对紧张的交通管制,员工出庭后,返工时,需要一段时间的隔离期,这将会给公司造成一些损失。该案承办法官尹柱在了解具体情况后,充分理解疫情期间当事人的顾虑与需求,考虑到被告浙江温州某公司属到庭有助于查明案情的当事人,决定在不改变原定的开庭时间的前提下,采用线上开庭的方式对该案进行审理,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支持与配合。

庭审前,先由我院技术室人员协助,远程指导当事人下载庭审客户端,法官通过账号密码登录系统,输入案件信息创建会议,当事人在收到系统发送的会议号后,即可登录。在确认被告浙江温州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进入云间法庭后,尹法官随即敲响法槌,法官端和当事人端实现视频同步,书记员端能显示庭审各方的视频画面,各方当事人能够实时看到更新的庭审笔录。庭审过程在审判员尹柱的操作下顺利进行,各方当事人围绕本案的争议焦点,进行了详实充分的辩论,在各方当事人进行最后陈述后,结束庭审,尹法官发起庭审笔录签名,被告浙江温州某公司代理人只需要在手机上进行签名确认,随即庭审笔录上就会显示其签名,整个过程简洁高效。庭后,各方当事人对此次线上开庭的安排均予以充分认可,被告康某某的委托代理人桑律师表示庭审不受时间和地域的限制,极大地便利了当事人,节省了诉讼成本,并寄希望于疫情后也能常态化运行。此次开庭是对线上开庭模式的一次有益探索,网上开庭不仅满足了疫情防控的需要,今后如遇恶劣极端天气导致当事人无法按时出庭或当事人因身体原因确实无法到庭参加庭审的情况,线上开庭的实施在极大地便利当事人的同时,也将有助于法院了解案情、解决纠纷。

洪山法庭负责人尹柱表示,随着智慧法院建设全面提速,现代科技与法院工作愈发深度融合,信息时代审判运行新模式正在逐步形成。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的现代化,离不开信息化建设,线上庭审、区块链研发、大数据管理等“黑科技”推动了诉讼服务和审判辅助智能化,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同时,运用科技手段解决实际问题,我们还在摸索过程中,这就要求年轻干警要多动脑、勤思考、常学习,变被动应战为主动出击,全庭干警都将保持昂扬的精神面貌去应对突发状况,想尽办法去解决遇到的问题,在我们眼里没有小案件,只有未被解决的实际困难,我们有信心、有能力在信息化的道路上走得更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落实好智慧法院建设,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作者:路仔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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