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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务工出庭难,线上开庭解你烦
作者:路仔细  发布时间:2020-04-04 10:55:31 打印 字号: | |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当下,当事人因外出务工无法到庭参加庭审的状况频出,习近平指出,要“更好地用信息化手段感知社会态势、畅通沟通渠道、辅助科学决策”,由此,推进实施线上开庭的创新举措,打破了法官、原告、被告三方空间距离的限制,为当事人提供了实时参与庭审的可能,从而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20年4月3日上午10点,太和法院洪山法庭再次利用线上开庭技术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太和法院于2020年1月14日立案受理了原告黄某某诉被告王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按原告提供的被告地址向被告邮寄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邮件以收件人不在指定地址为由退回,后经法庭查询诉讼档案,找到了被告曾使用过的联系电话,与被告取得联系后,得知被告现从事海上工作,常年在船上活动,无法提供准确的地址,也无法接收邮政专递的相关情况后,征求被告意见后,以电子送达的方式向其送达了相关材料,告知其法庭将采用线上开庭的方式对该案进行审理,并就此次线上开庭的相关注意事项对其进行了传达,当事人在开庭时需要保证周围环境的安静及网络条件的稳定。

本次庭审考虑到当事人身处移动环境中,不支持通过电脑下载客户端,由洪山法庭负责人尹柱指导当事人通过微信小程序进入庭审。庭前,尹法官向双方当事人确认微信绑定的手机号码,在创建会议时输入手机号码,创建成功后,当事人通过微信搜索“云庭”小程序,使用微信授权登录,即可看到该案的案件信息,点击进入后,授权小程序使用摄像头和麦克风权限,便能显示庭审画面。法官通过电脑端可以同步看到双方当事人的视频画面,利用系统设置的各项按钮对庭审步骤进行把控。

原、被告系自由恋爱相识,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生育两个儿子,后因生活琐事发生纠纷,原告诉讼来院要求判令准予离婚。庭审中,法庭听取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及被告的辩论意见,对原、被告的婚姻家庭子女财产情况进行了询问,征求了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见,原、被告双方各自表达了自己的想法。庭审结束后,原、被告通过小程序查看笔录,确认笔录后,通过手机端提交签名,书记员端实时显示,在双方当事人签字完毕后,导出笔录,打印后附卷。

尹法官表示,以离婚案件为代表的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审理应尽量避免缺席审理带来的困境,开庭是审理案件重要的一环,也是提供给当事人相互交流的平台,处理此类纠纷要以调解为主要途径,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就本次开庭的案件而言,法庭将在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主要着眼点,做出公正判决。

此次线上开庭吸取了先前开庭审理的经验,并对具体的实施步骤进行了创新,指导当事人通过微信小程序进入庭审,仅利用一部手机便可以完成一次庭审,充分体验了科技给人带来的便捷。

在当前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内,送达工作在顾全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多措并举,庭审方式在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灵活多变,是法院开展民事审判工作的实时之需,也是审判工作为适应新时期发展的创新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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