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3日上午,太和法院洪山法庭通过云间法庭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王某曾于2019年4月份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陈某离婚,经判决不准离婚后,2020年4月份王某再次诉至法院要求与陈某离婚。在法庭与被告取得联系后,就原告的诉讼请求征求了其答辩意见,被告表示同意离婚,但要求两个孩子由其抚养,不要求原告承担抚养费,双方的争议焦点只在孩子的抚养权,法庭耐心地与原告沟通,考虑到孩子现均跟随被告一起生活,改变环境将不利于孩子的成长与学习,原告也同意两个孩子由被告自行抚养。
在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见基本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了解到原、被告都身处外地,来回路程较远,且花费巨大,本案承办法官尹柱组织双方在线调解,调解过程中耐心解释,促使双方顺利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圆满审结。
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太和法院坚持疫情防控与案件审理两不误的诉讼服务理念,加大科技手段的运用,洪山法庭积极响应号召,不断探索网上审判的“云模式”,并将其运用到日常调解工作中来,让当事人足不出户便能解决案件,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真正践行司法为民、司法利民、司法便民的宗旨和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