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太和法院的第一审判法庭出现了与往常不一样的庭审“画面”,5名被告人身着防护服、护目镜到庭参加诉讼。
原来,该起案件是由太和县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移送起诉至我院,但由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我院在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上只能依靠网络远程设备,无法对在押被告人数多、开庭审理时间长的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工作。近日,经上级单位批示后,我院与太和县看守所取得联系,共同商议通过为被告人穿防护服的防护措施,把被告人从看守所押解至我院刑事审判法庭参加诉讼。
庭审现场,5名在押被告人“全副武装”,与2名取保候审被告人并排坐在被告位置席上。开庭审理前,主审法官详细询问了5名身着防护服被告人是否能听力清晰、正常表达;在法庭辩论环节,5名被告人均能清楚表达自己的庭审诉求,顺利完成了此次特殊的审判工作。
另外,阜阳市人大调研员莅临我院并参加了庭审旁听。调研员指出,太和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积极创新,用求真务实,敢于人先的工作态度对待审判工作,顺利完成该起涉恶案件的审理工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新的思路,同时,也真正做到了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两不误。
太和县人民法院严格落实《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疫情期间首次将在押被告人带离羁押场所,通过为在押被告人提供安全有效的防护措施,避免了因人员聚集可能给看守所引发交叉感染的风险,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创新了工作方式,提高了工作效率,做到防疫和办案“两手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