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下午,太和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丁晓鹏主持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研究讨论一起涉恶犯罪案件。太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飞和检察员刘永刚列席会议。
会上,案件承办法官围绕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审理查明情况、合议庭意见等方面进行了汇报并作了详细的解释说明,李飞检察长在认真听取案件情况汇报后,紧扣案件焦点,就本案的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检察意见,与会的审委会委员在深入讨论的基础上对该案进行了表决。
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是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两院”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的重要实践,对于进一步推进审判运行机制完善、推进审判委员会建设、提高决策水平和办案质效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太和法院将不断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力度,着力解决案件争议焦点,消除双方在法律理解和适用上的分歧,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着力达到“保障案件质量,维护司法公正”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