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落实太和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违法用地专项整改工作的精神,2020年10月14日,院综合审判庭庭长高广权、审判委员会委员肖庆东与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监察大队长邹辉及相关人员在综合审判庭会议室开展座谈,就土地违法行政处罚非诉执行案件审查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执行的方式进行商讨。
针对目前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强制执行的违法占地行政处罚案件情况,高广权向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参会人员介绍了关于涉违法用地非诉执行类案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并对目前各地法院探索运行“裁执分离”机制的情况进行了介绍。“裁执分离”即人民法院负责对行政决定是否符合强制执行的条件进行司法审查,对符合强制执行条件的行政决定裁定由有关行政机关或政府负责实施的制度。“裁执分离”能充分运用法院司法资源优势和行政机关行政资源优势,使得法院能全面深入地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促进行政机关注重源头治理,及时履行法定制止职责,提高行政执法效率。邹辉及参会人员对此类案件的处理方式表示理解与支持。
通过会商,太和法院与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形成了无障碍对接机制,针对这类案件将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台账,逐一审查,并与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达成共识,对于罚款及相关给付性行政处罚的内容由法院负责执行;对于行为处罚类内容由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实施。
最后,为提高行政强制执行效率,肖庆东就土地违法行政处罚类案件执行的组织实施向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参会人员提出了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