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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16 08:57:44 打印 字号: | |

为了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其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找人查物,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决定对下列被执行人悬赏执行,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姓名:杨晓涛  性别:男

住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师大教师2栋D座2908房。现居住地: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51号望湖公园真鉴影业有限公司。

公民身份证号码:11010219660224xxxx。

姓名:杨洪涛  性别:男

住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42-5-401号。现居住地: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66号广电大厦10楼。

公民身份证号码:64010219610609xxxx。

案号:(2021)皖1222执240号

被执行人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10825210.3元及利息、诉讼费91038元、律师费50000元。

奖励标准: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按照执行到位款的1%对举报人予以奖励。财产线索价值均以法院的认定为准,支付时间按照申请人执行款到位的时间同期同比例支付给举报人(同一财产线索以最先举报并查实的为准)。

举报电话:18158826168、18158826189

悬赏期限:本案执行完毕前。

郑重承诺:本院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予以严格保密。

本执行悬赏公告由太和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来源:本院
责任编辑: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