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老龄化问题日益严峻,养老问题逐渐成为一个社会关注度很高的问题。近日,太和县人民法院宫集法庭受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为方便当事人诉讼,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宫集法庭庭长阮福全决定以“巡回法庭”的形式送法下乡,在乡亲们面前来断一断这起“家务事”。
庭审当日,原、被告双方均到庭参加审理,许多群众现场旁听。阮福全通过法庭调查了解到,原告宫婆婆育有三子一女,老伴已经去世,现已是78岁高龄,体弱多病,无劳动能力及收入来源,家庭承包的几亩地也已在三个儿子之间进行分配,如今正是需要子女照顾的时候。但是徐老大认为,母亲在子女之间一碗水不能端平,之前打工挣的钱也拿给其他儿子使用,不是自己不养活原告,而是原告不让自己养活。
阮福全通过调查审理,对这对母子之间的纠纷进行了充分了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阮福全对被告及现场群众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他指出,赡养父母不仅是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更是给自己的子女做好表率,弘扬“百善孝为先”的一种传统美德。在场的人听了都纷纷点头。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通过送法下乡,太和法院始终践行着“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理念,既能化解矛盾,又能教育乡邻,意义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