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表彰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太和法院张卫权近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表彰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太和县人民法院镜湖法庭庭长张卫权荣获“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张卫权,男,汉族,1966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现任太和县人民法院镜湖法庭庭长,一级员额法官。今年56岁的张卫权,已有着33年党龄、8年公安警龄、27年的法院工作经历。参加工作36年来,他年年被县法院评为办案标兵或优秀庭(室)负责人,2014、2015连续两年,被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先后20余次受到省、市、县政法系统和上级党委政府的表彰奖励,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曾获得“安徽省法院系统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全省青年文明号法庭”。
直笔方能写正字,清廉才敢谈人生。扎根基层27年,张卫权无时无刻不将责任与公平担在肩头,正如他在自己的《法官职业随想》里写的一样,选择法官职业,可能一生与寂寞为伍,与慎独结缘。成为一名好法官需要的不仅仅是精湛的业务技能与法律人的睿智,更需要一种敢于对“人情”和“关系”说不的勇气。法官身着庄重之袍,手执正义之锤,庄正威严,是公平正义的庄严使者,但脱下法袍,日旰忘食,伏案垂眸间,也只是一个普通人,会在当事人和亲朋好友的误解中黯然神伤。
张卫权在三堂法庭工作21年,2019年被调任县城镜湖法庭(中心法庭)庭长,他一直就像不停旋转的陀螺,超负荷地工作着,他每年裁判的案件最少都在100多起。进入2010年之后,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不断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蓬勃发展、公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显著提高,民事诉讼案件数量也成倍增长。他每年审结的案件高达300起以上。他执法如山,用满腔赤城勤恳耕耘法官事业;他情系百姓,用精湛的业务技能热心传递司法关怀,无论在哪个岗位上,他都一直创造着不凡的业绩。
漫漫基层路,拳拳法官情。法官如茶,茶之香,得来不易。虽然年过半百,张卫权依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用实际行动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生命不息、奋斗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