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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家事不冷静,法院发出保护令
作者:曹鹏程  发布时间:2022-06-14 10:51:53 打印 字号: | |

2022年6月7日上午,太和法院向张某送达了一份《人身保护令》。

2015年,化某和张某经人介绍登记结婚。婚后,张某多次对妻子化某进行谩骂、殴打。今年,化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在诉讼期间,5月及端午假期,张某两次到化某娘家对其及其家人进行侮辱,化某两次报案。

6月2日,化某向太和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6月7日,太和法院经过调查后,作出民事裁定,并依法将《人身保护令》送达张某。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禁止张某对化某进行跟踪、威胁、辱骂、殴打等行为;禁止张某在距离化某居住地200米内活动。该《人身保护令》期限为6个月,若张某违反禁令,将根据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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