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能动司法理念,6月14日下午,太和县人民法院赵庙法庭在倪邱镇大杨村委会公开审理了一起土地纠纷案件。
案情简介:
王某学与王某干系同村村民,王某学称王某干从2020年10月起,未经允许就耕种了其位于太和县倪邱镇大杨村委会某庄的两块耕地(共计2.27亩),至今没有归还,造成其经济损失11000余元。而王某干称双方有口头租地协议,且已支付过资金,两人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庭审中,太和法院赵庙法庭庭长赵磊作为本案主审法官,根据自愿、协商、平等、公正的原则,围绕双方争议焦点进行释法明理,做好双方调解工作。最终,通过实地勘察、现场调解的方式,原、被告达成一致,王某干自愿返还所占耕地并支付王某学5500元,王某学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言明就本案别无其他纠纷。
庭审后,太和法院工作人员向大家发放了防范非法集资普法宣传单,提醒大家要时刻保持警惕,不组织、不协助、不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太和法院将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不定期开展巡回审判、送法进基层等法律服务工作,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