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6日下午,太和县人民法院前往一乡镇巡回审判一起因劳务施工合同引起的纠纷案件,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庭达成了协议。
原告葛某说,我最开始并不想起诉被告,因为我知道其中一名债务人病逝,另一被告公司的经营也因为股权问题出现经营困难,我并不想为难被告。承办法官在征求诉讼费的承担问题时,原告主动提出,诉讼费自己已经预交,自愿负担,也算是对被告公司发展的支持。
被告是一家生产经营太和本地农产品的公司,多年来积累了大量的优质客户资源和品牌信誉度,因为公司注册的股东先后有两人过世,造成股权变更出现问题,从而引起银行授信后不能放款,导致资金链出现问题,现在经过沟通协调,已经出现转机。
考虑到自身的实际履行能力,被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当庭表示,承诺在2024年10月30日之前履行全部拖欠的债务。
至此,一起巡回审判顺利画上了句号。
双方在协议上签字期间,该案的承办法官,五星法庭负责人张琳对被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场释法,公司以后发展的路还很长,公司一定要全方面提升法律意识,才能飞的更高,走的更远。太和法院在送法进基层和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同时,一直心系民营经济的发展,路虽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