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上午,太和县人民法院关集法庭到关集镇王寨村委会巡回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关集法庭审判员凡昊明作为本案承办法官主持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实现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
案情简介:
2023年12月,被告李某驾驶的小型轿车与王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乘车人:巩某)发生碰撞,造成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乘车人巩某受伤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太和县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双方分别承担此起事故的同等责任。原、被告对事故发生及责任划分均无异议,但对赔偿金额存在争议,遂诉至法院。
庭审中,承办法官认真听取双方意见,精准归纳争议焦点,耐心向双方释法说理,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在关集镇王寨村委会签订调解协议书。
太和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坚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前端”,持续推动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